天风证券:电子烟监管再推进,龙头公司或将因更符合监管要求而率先受益

作者: 天风证券 2020-07-14 10:51:50
2020年7月13日,国家局召开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

本文来源微信公众号“ 新经济牛股挖掘机 ” ,作者天风中小市值团队。原标题《电子烟监管再推进,专项检查行动助力市场规范发展》。

事件

2020年7月13日,国家局召开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

核心观点

第三次电子烟监管部门联合行动进行中,旨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本次会议的召开旨在进一步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内容。根据国家烟草局官网,该行动是继2018年8月《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2019年11月《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之后,两部门又一次联合推进电子烟监管的重要举措,表明了两部门持续依法打击违法违规制售电子烟行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此次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已于7月10日开始,为期两个月。

会议强调,行业各级烟草专卖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站在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强化电子烟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并提出四项要求:

一、主动对接,共同研究落实措施。要求各省级局主动对接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深化双方合作,成立专项检查联合行动小组,制定详细行动推进方案,持续加强高压监管态势;

二、密切配合,重点解决突出问题。要求各省级局与市场监管部门密切配合、明确分工、优势互补,积极争取相关执法部门支持,在变相线上销售、虚假广告、自媒体传播、自动售卖机、实体店年龄核验等突出问题上形成有效的执法实践;

三、营造氛围,积极稳妥推进行动。要鼓励社会公众通过平台举报投诉,扩大线索来源;广泛张贴《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和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警示标语,压实电子烟实体店的主体责任;加大行动成果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营造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总结经验,构建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要求各省级局积极争取各地政府和相关执法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不断加大管控力度,坚持对电子烟不规范问题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出现反复。

地方监管部门也在行动,电子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已在开展中

以山东省为例,为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电子商务法》和两局于18、19年两通告的精神,2020年6月16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省烟草专卖局联合印发《“守护成长”电子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鲁市监网监字[2020]196号),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电子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采取线上监测和线下执法相结合、宣传引导和行政管理相结合等方式,强化各类电子烟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依法打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网售电子烟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电子烟市场经营秩序。

我们认为,监管力度加重助推电子烟行业规范化,有利于行业高速并良性发展。近年来,国家烟草专卖局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电子烟市场规范化持续加强监管力度。从18年第一次通告到现在的第三次,保护未成年人的态度持续鲜明,手段措施不断细化,并明确指出,监管行动旨在为推动电子烟行业高质量发展。在这一背景下,我们认为,随不良产能淘汰,产业链各环节集中度将持续提升,目前已具有龙头地位的电子烟企业和已与中烟体系进行过数十年合作的产业链服务商或将因更符合监管要求而率先受益。

新型烟草近期建议关注:国际供应链:思摩尔(全球最大雾化设备生产商,06969);亿纬锂能(持股思摩尔);盈趣科技(IQOS 精密件二级供应商);国内供应链:劲嘉股份(携手云南中烟、小米生态链卡位新型烟草主渠道)、集友股份(布局新型烟草研发及产业化)、东风股份(参股布局新型烟草制品)、顺灏股份(烟弹烟具布局双管齐下)、华宝股份及华宝国际(烟用香精及新型烟草原料布局领先,00336)、中国波顿(收购国际电子烟厂商吉瑞)。

风险提示:新型烟草政策变动风险,企业发展不及预期,技术开发风险

(编辑:刘瑞)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