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京渝多地取消地方补贴,新能源汽车“断奶”结果如何待观察

作者: 中信建投证券 2019-06-27 21:06:56
建议投资者关注新能源汽车龙头上汽集团、比亚迪、广汽集团等;建议投资者关注产业链上其他环节的优质公司。

本文来自中信建投证券研报,作者:余海坤。原标题《京渝多地取消地方补贴,新能源汽车补贴或于 2020 年底基本退坡完成》

行业动态信息

北京调整《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6 月 26 日起取消纯电动汽车地补

6 月 25 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等单位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相 关内容的通知》。《通知》意在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 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 号)文件,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对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进行调整:

纯电动汽车方面,在 6 月 25 日及以前,保持中央与地方 1:0.5比例的市级财政补助;在 6 月 26 日及以后,取消对纯电动汽车的市级财政补助。

燃料电池汽车方面,按照中央与地方 1:0.5 比例安排市级财政补助。如中央政策调整,北京市相应政策按照中央政策另行制定。

《通知》自 2019 年 6 月 26 日起执行,有效期至 2020 年 12月 31 日。

重庆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 2019 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6 月 26 日起取消纯电动、插电混动汽车地补

6 月初,重庆市经信委、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能源局等单位联合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 2019 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3 月 25 日期间,在重庆购买、上牌并使用的新能源汽车按照 2018 年市级补贴标准执行。2019 年3 月 26 日至 2019 年 6 月 25 日期间,在重庆购买、上牌并使用的新能源汽车其技术指标符合 2018 年补贴要求但不符合 2019 年补贴要求的,按照 2018 年市级补贴标准的 0.1 倍执行,符合 2019年补贴要求的按照 2018 年市级补贴标准的 0.6 倍执行。过渡期期间销售上牌的燃料电池汽车按 2018 年对应标准的 0.8 倍执行。过渡期以后,不再对除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外的其他新能源汽车给予购置补贴。

行业动态信息评述

6 月 25 日,北京调整《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6 月 26 日起取消纯电动汽车地补

6 月 25 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等单位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相关内容的通知》。《通知》意在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 号)文件,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对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进行调整:

纯电动汽车方面,在 6 月 25 日及以前,保持中央与地方 1:0.5 比例的市级财政补助;在 6 月 26 日及以后,取消对纯电动汽车的市级财政补助。

燃料电池汽车方面,按照中央与地方 1:0.5 比例安排市级财政补助。如中央政策调整,北京市相应政策按照中央政策另行制定。

《通知》自 2019 年 6 月 26 日起执行,有效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6 月初,重庆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 2019 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6 月 26 日起取消纯电动、插电混动汽车地补

6 月初,重庆市经信委、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能源局等单位联合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 2019 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3 月 25 日期间,在重庆购买、上牌并使用的新能源汽车按照 2018 年市级补贴标准执行。2019 年 3 月 26 日至 2019 年 6 月 25 日期间,在重庆购买、上牌并使用的新能源汽车其技术指标符合 2018 年补贴要求但不符合 2019 年补贴要求的,按照 2018 年市级补贴标准的 0.1 倍执行,符合 2019 年补贴要求的按照 2018 年市级补贴标准的 0.6 倍执行。过渡期期间销售上牌的燃料电池汽车按 2018 年对应标准的 0.8倍执行。过渡期以后,不再对除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外的其他新能源汽车给予购置补贴。

新能源汽车补贴过渡期结束,纯电、插混车型国补继续退坡地补取消

2019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补贴全面大幅退坡。

以乘用车为例,2019 年补贴标准对纯电动乘用车的工况续航里程门槛直接提升至 250km。250km-400km 档位车型补贴降至 1.8 万元,400km 以上车型补贴降至 2.5 万元,度电补贴上限 550 元,国补退坡幅度在 47%到60%之间;营运车型补贴 7 折;过渡期至 6 月 25 日,过渡期后取消地补。2019 年补贴调整系数方面,电池系统能量密度最高档位维持 160Wh/kg,但最高系数为 1 倍;百公里电耗优于国家限值 35%可获 1.1 倍补贴。调整系数也全面加严。插混乘用车在满足纯电工况续航、百公里电耗/油耗门槛的条件下直接按比例退坡,从 2018 年的 2.2 万元退坡至过渡期的 1.32 万元和过渡期结束后的 1 万元。

从 2018 年补贴标准至过渡期,补贴退坡 ;从过渡期结束开始,考虑到地补取消因素,补贴继续退坡约40%。可以认为 2019 年内非新能源公交、燃料电池汽车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已完成大部分退坡任务,市场化环境初步营建。

图1.png

此次北京、重庆等地取消地补,是对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调整的直接响应。纯电动、插电混动车型已有较高的保有量、销量基础,整车技术水平不断提升,2019 年以来销量结构也向中高端调整。新能源汽车的有条件市场化已是大势所趋。

另外,《关于调整<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相关内容的通知》的有效期至 2020 年底,或进一步说明我国新能源汽车大部分车型补贴完全退坡的时间节点在 2020 年底。

纯电动乘用车面临量-价抉择,“断奶”结果如何待观察

补贴过渡期结束后,纯电动乘用车的实际退坡额度在 1-2 万元区间,插混乘用车的实际退坡额度在 0.32-0.98万元区间,纯电动乘用车退坡压力相对更大。在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和燃油汽车主动去库存影响下,新能源汽车行业面临量-价抉择,销量、销量结构和单车利润或均不同程度承压;车企面临的压力也将不同程度向产业链中、上游传导。总体而言,可提供产品力较强车型的车企受影响相对较少;产业链上游、中游具备技术、规模、客户等核心竞争优势的龙头企业受影响相对较少。具备产品、技术、规模优势的厂商或可获得更高的市场份额。

另外,资金实力相对雄厚的国际车企,尤其是在电动化技术方面具备相当储备的国际车企,有可能在我国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过程中提高市场占有率。

我们同时认为,后续的“双积分”政策出台将有效引导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长期健康发展。

投资评价和建议

建议投资者关注新能源汽车龙头上汽集团(600104.SH)、比亚迪(01211)、广汽集团(02238)等;建议投资者关注产业链上其他环节的优质公司。

风险分析

新能源汽车销量不及预期;新能源汽车销量结构向下调整;新能源汽车单车盈利不及预期;新能源汽车安全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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