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氢燃料电池国家奖励政策落地,汽车及零部件行业发展迎来新机遇

作者: 中金研究 2020-09-22 08:56:14
9月21日,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金车研究”

行业近况

9月21日,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对2020年开始的4年“示范期”的氢燃料电池支持政策进行了初步明确,主要特点是以奖代补、地方主导、分区推广与全产业链支持。

评论

以城市群为主导,推广规模较大。《通知》要求示范城市群推广规模应超1000辆,我们认为,华东、华北、东北、西北、西南、华中、华南等区域均有不同的低成本制氢模式,若全国范围内形成10个以上的城市群,则截至2023年氢燃料汽车推广的政策底线超过1万辆;以平均每辆车(实车)获得5分奖励估计,1.5万积分可支持每个城市群的国家奖励上限约为3000辆,则截至2023年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的政策顶有望超过3万辆。

引导电堆大功率化,电-电混动系统仍有空间。《通知》要求,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不小于50kW,且须超过电机额定功率的50%;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超过50kW的,对于乘用车的超额奖励上限为80kW,对于重卡的超额奖励上限为110kW。我们认为,110kW的燃料电池难以完全独立驱动主流发动机功率已超过200kW的4桥以上的重卡,这一标准既通过要求燃料电池系统成为主要能量来源来鼓励电堆大功率化,又给电-电混动系统留下了较大的政策发展空间。

全产业链支持,产业链公司充分受益。《通知》强调示范期间关键零部件各领域须取得突破并实现产业化,对电堆、双极板、膜电极、空气压缩机、质子交换膜、催化剂、碳纸与氢气循环系统等关键零部件有合计最多2.05分/标准车的额外奖励,且奖励在示范期内维持不变,但每类关键零部件最多奖励5款产品。我们认为,对关键零部件头部品类的持续稳定奖励,将有效引导产业链企业直接获得奖励,且奖励有望向头部关键零部件企业集中,进一步强化头部企业实力。

国家层面单车奖励最高75.1万元,政策向重卡适度倾斜。我们测算得,2021年装配110kW燃料电池系统的31吨以上重卡可获国家奖励75.1万元(《通知》范围内最高),2023年装备50kW燃料电池系统的乘用车可获国家奖励29.5万元。我们测算得,2020年装有110kW机组的31吨以上的重卡每kW功率奖励金额上限为0.68元,而80kW的乘用车每kW奖励上限仅为0.57元,我们认为政策总体向重卡倾斜。

专项积分鼓励氢能供应,进一步完善燃料电池普及的基础设施。《通知》要求示范城市群车用氢气年产超5000吨,对每公斤氢气二氧化碳排放量低于5kg给出3分/百吨的奖励,同时要求加氢站氢气零售价格不高于35元/公斤,我们认为这些要求有望进一步提高氢燃料使用的经济性,为燃料电池车的进一步推广奠定一定的基础。

估值与建议

我们认为具备巴拉德与锡里斯双方技术的潍柴动力(02338)、氢燃料电池起步较早的上汽集团、氢能战略布局规划完备的长城汽车(02333)等“传统”企业在氢燃料电池领域仍将具备较强的竞争力,建议关注“新势力”亿华通(未覆盖)、腾龙股份(未覆盖)

风险

氢燃料电池、加氢、储氢设备降本缓慢,地方性支持政策力度较小。

正文

补贴测算:单车补贴金额仍较大,政策总体向重卡倾斜

根据我们的测算,不同车型奖励金额上下限差异较大,重卡的奖励总金额与单位功率奖励金额均高于其他品类;整车补贴金额总体随年份增加而减少,关键零部件在示范期内补贴金额总体不变。我们认为,政策对于氢燃料电池在重卡上的应用有一定的强化引导,同时兼顾大客车等品类,很好地契合了未来氢燃料电池使用场景以中长途运输的商用车为主的特点,同时也为氢燃料电池短期放量留下了足够的to G空间,使得地方政府有更大的空间促进本城市群氢燃料电池系统产能放量。

(编辑:曾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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