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id Webb:香港证监会应替荟萃(08041)股东追讨约3.5亿元损失

作者: 智通财经 许然 2019-04-16 18:19:38
独立股评人David Webb撰文批评,建议港证监根据《证券期货条例》第214条,替荟萃股东追讨约3.5亿元的损失

智通财经APP获悉,近日,独立股评人David Webb撰文批评,认为香港证监会取消荟萃国际(08041)前主席刘智远及首席执行官钟文伟董事资格的做法不足以构成威慑。他表示,已就荟萃的个案跟进了超过7年,香港证监会介入得太迟亦太少,应该还有更多措施可以采取。

2019年3月7日,香港证监会宣布取消刘、钟两人的董事资格。港证监指,刘违反了对荟萃负有的董事责任,原因是刘利用代名人Big Good Management Limited以及按其指示行事的唯一股东及董事马凯卓,以5,010万元收购利都,其后利都(透过Easy Time Trading Limited)以3.9亿元被转售予荟萃。刘从而涉嫌获得一项收益或至少部分有关收益,即Big Good为收购利都而支付的5,010万元与荟萃其后以远高于这个价格来收购利都的3.9亿元之间的差额。他亦涉嫌隐瞒了他在该等交易中的隐藏收益及/或重大利益。

刘智远从2008年开始担任荟萃董事长,直至2019年2月25日因“其他业务需要”而卸任主席之位。而钟文伟从2008年至2014年6月30日,一直都是荟萃的首席执行官。

David Webb指出,荟萃在2011年1月初以3.9亿的价格向马凯卓收购利都针织,当时的荟萃国际被称为中国邮政电子商务(控股)有限公司(China Post E-Commerce (Holdings) Ltd)。惟实际上马凯卓仅于3个月前、即2010年9月才以5008万元购入利都针织,在短时间内转手便劲赚8倍。David Webb表示,当年他已指出刘智远及马凯卓两人存在关系。

事隔7年后,港证监才对这两人作出指控。David Webb认为,港证监应该做一些更有意义的事情去惠及小股东,若只禁止二人出任董事,是远远不够的。

他表示,港证监应该根据《证券期货条例》第214条,让荟萃透过法院向刘智远及马凯卓讨回3.5亿元,让上市公司及股东可以获得赔偿。同时,David Webb质疑,民事索偿有6年追溯时限,港证监拖到7年后才出手,是否太迟?当初如果根据《证券期货条例》第26条展开跟进,即可在直到原诉一方发现有诈骗、隐瞒、失误,或在合理尽职审查时发现问题,才展开索偿。若仍然未过时限,他认为港证监需要依循此途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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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Webb更以大凌集团(00211)为例,他于2002年就大凌于1999至2001年的交易展开侦查报道后,港证监于2008年首次采取行动,并于2012年依据《证券期货条例》第214节提出赔偿令,最终法院要求大凌前任主席张志诚及他的妻子,向公司支付8500万元,并且禁任董事12年。

他在2012年跟进荟萃与其他上市公司的交易时,曾经提出多项疑问。David Webb表示,还会继续追踪这些可疑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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