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公募运作办法修订“宽供给”与“严约束”并进 行业从“重规模”转向“重回报”

我国财富管理行业正处在从“卖产品”向“管账户”转变的过程中,负债端管理将成为行业的老问题、新机会。

智通财经APP获悉,中信建投发布研报称,证监会本次《运作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是公募基金运作规则自2014年实施以来的首次系统性修订,修订“宽供给”与“严约束”并进,意在推动行业从“重规模”转向“重回报”。我国财富管理行业正处在从“卖产品”向“管账户”转变的过程中,负债端管理将成为行业的老问题、新机会。

中信建投主要观点如下:

事件

2026年10月9日,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配套规定》征求意见稿”)《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式〉(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运作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是公募基金运作规则自2014年实施以来的首次系统性修订

2024年新“国九条”确立主线,中长期资金入市指导意见及实施方案跟进,《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部署修订《运作办法》,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绩效考核指引相继落地,本次修订是上述政策在投资运作环节的承接,回应产品发行“好做不好发、好发不好做”、风格漂移、大额申赎冲击、违规成本偏低等长期问题。

修订“宽供给”与“严约束”并进,意在推动行业从“重规模”转向“重回报”

供给侧,降低非固收类基金成立门槛,拓宽投资工具与产品形态;行为侧,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约束和投资风格稳定性要求,建立大额资金申赎监测机制,压缩建仓期;退出侧,完善迷你基金安排、上调罚则,推动尾部出清。

如果说《资管新规》重构的是资管业务的监管逻辑,那么本轮围绕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政策,正在完善面向个人财富管理业务的监管框架,并将深刻影响行业的商业模式与评价体系。监管的目的并不是推动收费方式整体转向,而是对经济特征不同的卖方销售与买方投顾两类业务实施区分监管。这一转变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收费方式由赚取销售费用向赚取账户管理收入转变;二是业务重心由产品业绩向投资者账户收益转移;三是责任约束上,适当性底线与信义义务的差别得以厘清。

我国财富管理行业正处在从“卖产品”向“管账户”转变的过程中

对公募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投资顾问机构等资管及财富管理机构而言,围绕单品营销的存量竞争已十分激烈,而面向账户管理的增量空间依然广阔。负债端的行为是资产端决策的约束条件,负债端管理将成为行业的老问题、新机会。

风险提示:市场价格波动的不确定性,企业盈利预测不确定性,技术更新迭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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