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东吴证券发布研报称,新规落地有利于提升险企风险管理水平、保障行业稳健经营。该行预计在新规落地执行后,保险公司将更加重视资产负债管理工作重要性,同时在主要监管指标导向下,通过加大浮动收益型业务转型、增配长久期固收资产和优质高股息权益资产等可以改善整体资负匹配表现。
东吴证券主要观点如下:
保险公司资负管理新规正式落地,将于2027年起执行
8月21日金监总局发布《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从治理结构、政策和程序、监管指标和监测指标等各方面,对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进行全面化规范监管,自202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于监管指标不达标的保险公司,允许设置三年过渡期。
相比征求意见稿,《办法》在治理结构、政策程序以及监管和监测指标上有所调整
1)治理结构:①增加了高级管理层审议或审定资产负债管理制度职责。②简化了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听取汇报的频率等事务性安排的工作流程。③完善了资产负债管理部门职责表述,部门组建方式由此前的“设置”修改为“设置或指定”。2)政策程序:①要求在业务规划和产品开发中兼顾资产负债两端形势变化。②在委托投资关系中,明确委托人向受托人提供久期目标、投资收益率要求、现金流预期变化等必要信息。③将预期配置比例与实际配置比例的偏差回溯分析,纳入预期投资收益率与实际投资收益率的偏差回溯分析统一考虑。3)监管和监测指标:①用利率风险对冲率替换久期缺口指标,更直观反映资产负债利率风险的对冲程度。②完善沉淀资金覆盖率、综合投资收益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指标的计算口径。③有效久期缺口指标调整为监测指标,替换修正久期缺口指标。
新规提出了3项财险公司和4项寿险公司监管指标要求
1)财险公司:①沉淀资金覆盖率=沉淀资金/中长期资产。②收入覆盖率=(保险服务收入+综合投资收益)/综合成本。③流动性覆盖率。以上三个指标均不得低于100%。2)寿险公司:①利率风险对冲率=现金流流入利率敏感度/现金流流出利率敏感度,最低监管标准为50%至150%之间;对于利率风险对冲率低于50%的人身保险公司,现金流流入利率敏感度不低于5%。②综合投资收益覆盖率=综合投资收益/负债资金成本。③净投资收益覆盖率=净投资收益/负债保证成本。④流动性覆盖率。后三个指标均不得低于100%。
风险提示:长端利率趋势性下行、权益市场波动、新单增长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