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天源集团(06119)发布公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6)条及第13.48(1)条,公司须分别于公司财政期间结束后不迟于两个月(即于2026年8月31日或之前)刊发集团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6个月的未经审核中期业绩,以及于相关财政期间结束后不迟于3个月(即于2026年9月30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集团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6个月的中期报告。由于该等公告所载的事宜,截至本公告日期,2025年年度业绩及2025年年度报告仍有待刊发及寄发。因此,刊发2026年中期业绩及寄发2026年中期报告预期将延迟至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时限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