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煤业(01171):董事会批准共同出资设立兖煤蓝天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兖州煤业股份(01171)公布,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一是,批准《关于合资设立兖煤蓝天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1)批准兖州煤业与兖矿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融裕金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自然人白丁荣共同出资设立兖煤蓝天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兖州煤业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550万元,持股比例为51%;(2)批准成立后的兖煤蓝天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与兖矿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技术使用许可合同》;(3)授权公司任一名董事代表兖州煤业,确定并签署关于出资设立兖煤蓝天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的《合资合同》和《章程》,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合资合同》和《章程》以及《技术使用许可合同》做出必要修改。

二是,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审议提名孔祥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选举孔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股东大会结束之日起,至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股东大会结束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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