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仪(600290.SH)及相关人员因违规信披收浙江监管局警示函

*ST华仪(600290.SH)发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9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智通财经APP讯,*ST华仪(600290.SH)发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9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监管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41号),浙江监管局对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时任总经理、时任财务总监、时任代董事会秘书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据悉,浙江监管局在现场检查及日常监管中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2017年度部分风机销售业务收入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部分客户应收账款披露不准确;二是2018年至2022年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三是公司未及时披露债务逾期情况;四是公司未及时披露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孟列、时任财务总监李维龙、时任总经理张学民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第五十八条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兼代董事会秘书陈建山、总经理孙会杰、时任代董事会秘书崔子剑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对相应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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