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ST贵人(603555.SH)及相关责任人员收福建监管局警示函

ST贵人(603555.SH)发布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

智通财经APP讯,ST贵人(603555.SH)发布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监管局”)下达的《关于对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71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福建监管局对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李志华、总经理林思萍、财务总监周文凤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据悉,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7476.9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为15844.30万元。4月27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22年净利润更正为亏损941.37万元,扣非净利润为6936.83万元。公司1月19日披露的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根据《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公司时任董事长李志华、总经理林思萍、财务总监周文凤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福建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李志华、林思萍、周文凤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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