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格矿业(000408.SZ):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肖永明无罪

藏格矿业(000408.SZ)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肖永明先生提供的《...

智通财经APP讯,藏格矿业(000408.SZ)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肖永明先生提供的《刑事判决书》(2023)青0104刑初164号,获悉其所涉案件已由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依法重新审理,并作出判决。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出具了《刑事判决书》(2023)青0104刑初164号,认为:

被告单位青海焦煤公司主观上不具有非法采矿的故意,客观上并未实施擅自开采的行为,其行为不构成非法采矿罪;在青海焦煤公司任职的被告人肖永明不构成非法采矿罪。

本案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肖永明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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