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凌医药(01011):苏州第一制药重整

泰凌医药(01011)发布公告,内容有关苏州第一制药的重整计划,(1)债权人已于2...

智通财经APP讯,泰凌医药(01011)发布公告,内容有关苏州第一制药的重整计划,(1)债权人已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批准重整计划;(2)法院于2023年7月21日作出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的决定。

根据重整计划,预期(其中包括):

(1)管理人招募的投资者将向苏州第一制药提供人民币3.55亿元,该款项应于法院批准重整计划后30天内支付,用于一次性结清重整程序涉及的支出及苏州第一制药的未偿债务;

(2)投资者将以总代价人民币1元(重整代价)收购苏州第一制药的全部股权以及相应物业(将予排除的物业除外)、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生产许可证及经营许可证等,而集团应无条件配合苏州第一制药股权及资产的转让(首次分配收购事项);

(3)重整代价未涵盖苏州第一制药的现金、银行存款及应收账款,相关现金、银行存款及应收账款将自首次分配收购事项中剔除及将由投资者收购(第二次分配收购事项),代价将另行根据(其中包括)苏州第一制药截至截止日期(即管理人于投资者根据重整计划就偿还苏州第一制药债务支付资金后将苏州第一制药的资产、公司印章、账簿及记录以及业务移交予投资者的日期)的经审核账目厘定。第二次分配收购事项所得款项将用于支付重整所涉及的支出及进一步偿还未偿债务;

(4)首次分配收购事项及第二次分配收购事项将不包括苏州第一制药现有对外股权投资;

(5)投资者将继续开发苏州第一制药的现有产品及技术,恢复现有产品及新产品的生产,维持苏州第一制药现有员工的雇佣情况,务求实现苏州第一制药的公司重整及升级。

重整计划实施后,苏州第一制药(不包括其任何现有附属公司或其他对外股权投资)将不再为公司的附属公司。根据重整计划,投资者将提供的资金(包括首次分配款项及第二次分配收购事项的任何所得款项)将主要用于清偿集团现有债务的相应本金额。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