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美星(300509.SZ)实控人之一何德平遭市场禁入处罚

新美星(300509.SZ)公告,公司接实际控制人之一何德平通知获悉,于2023年...

智通财经APP讯,新美星(300509.SZ)公告,公司接实际控制人之一何德平通知获悉,于2023年5月19日,中国证监会网站公示了《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何德平等5人)》、《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何德平)》。

据公告所示,在案证据可以证明,何德平、黄秀芳向蒋维提供资金作为保证金,委托其通过二级市场交易影响新美星股价,蒋维会向黄秀芳反馈交易情况;何德平知悉并参与了本案行为;上述行为的实质是操纵股价,并非合法理财。在案证据可以证明,蒋维、毛明土、李传武有共同影响“新美星”股价的意图和目标,共同商议、谋划操盘、拉抬股价,并且采取了联合影响股价的行动,属于共同操纵行为。

中国证监会决定:“就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对何德平、黄秀芳、蒋维、毛明土、李传武没收违法所得4783.56万元,并处以4783.56万元罚款,其中,对何德平、黄秀芳罚款2391.78万元,对蒋维罚款1195.89万元,对毛明土、李传武分别罚款597.94万元。就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对何德平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此外,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何德平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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