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迪森控股(08057)附属修订契据 拟交换Bartha Holdings 49%的股本

据Bartha Holdings所告知,自取得相关证监会牌照以来,恒明珠在证监会并无违规记录。恒明珠主要从事提供证券交易及经纪服务;期货合约交易及经纪服务;保证金融资服务;及配售及包销服务。

智通财经APP讯,麦迪森控股(08057)公布,2017年11月17日,公司非全资附属CVP Financial作为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与Bartha Holdings订立修订契据,以修订原定交换期,允许CVP Financial在可交换债券发行日期起直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交换为Bartha International全部已发行股本最多49%的股份;及自2018年4月1日起直至到期日(包括当日)期间交换所有尚未行使可交换债券。

待修订契据生效后,董事会拟行使交换权以交换为Bartha Holdings在贷款资本化后拥有的4900股Bartha股份,占其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的49%。

公告显示,Bartha Holdings,由CVP Holdings(由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及控股股东丁鹏云全资拥有)实益拥有85.25%权益,并由两名独立第三方实益拥有14.75%权益。Bartha Holdings主要从事投资控股。CVP Holdings对Bartha Holdings股份总投资成本约4500.64万港元。

而Bartha International,由Bartha Holdings全资拥有。Bartha International主要从事投资控股。除作为恒明珠的直接控股公司外,Bartha International并无进行业务。

2016年3月30日,恒明珠的全部股权获Bartha International收购。自2005年5月6日起,恒明珠已获证监会发牌从事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的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2类(期货合约交易)受规管活动。

据Bartha Holdings所告知,自取得相关证监会牌照以来,恒明珠在证监会并无违规记录。恒明珠主要从事提供证券交易及经纪服务;期货合约交易及经纪服务;保证金融资服务;及配售及包销服务。

截至2016年、2017年3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6个月,恒明珠实现营业额650.2万港元、669.3万港元、1231.6万港元;税后净利—513.7万港元、—1101.1万港元、523万港元。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