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股份(603613.SH)收问询函:上交所要求公司核实并披露媒体报道所述融资性贸易等事项是否属实

作者: 智通财经 谢炯 2022-11-25 09:54:25
国联股份(603613.SH)公告,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智通财经APP讯,国联股份(603613.SH)公告,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媒体报道事项的问询函》(“《问询函》”)。根据相关要求,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昨日晚间,有媒体发布《国联股份的惊天谎言?客商复杂交织背后“隐现”融资性贸易网》等报道,质疑公司涉嫌利用融资性贸易助推业绩。鉴于上述情况,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请公司结合自身业务模式,核实并披露媒体报道所述融资性贸易、人均创收异常、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是否属实,前期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二、上述媒体报道称,公司披露2020年与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亿利洁能”)下属北京亿兆华盛股份有限公司(“亿兆华盛”)交易金额为3.73亿元,亿利洁能年报显示对公司采购金额仅为3.01亿元,与公司披露交易金额不相符。同时,公司与亿利洁能拥有共同的国企客户山东东岳飞达物流有限公司(“东岳飞达”),且东岳飞达同时是公司客户、供应商,猜测东岳飞达可能是公司融资性贸易中的资金提供方。请公司核实并披露:(1)公司与亿兆华盛、东岳飞达历年交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时间、交易内容、货物交付、结算方式、交易金额、交易款项支付、期末往来款余额等,自查公司与其是否存在融资性贸易情形,以及公司其他业务是否存在融资性贸易情形;(2)结合公司与亿兆华盛交易及收入确认情况,说明2020年公司披露交易金额与亿利洁能披露金额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3)近两年一期公司与前十大客户及供应商交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方名称、是否为关联方、交易金额、结算模式、期末往来款余额情况等,以及是否存在供应商、客户为同一方或者关联方的情形,是否存在融资性贸易。

三、上述媒体报道称,公司2019年首发融资5.33亿元,2020年定增再次融资24.16亿元,截止2022年三季报末货币资金余额为62.9亿元,质疑公司资金需求不大却不断募集资金。上述媒体报道还称,公司募投资金主要用于相关项目系统研发,但公司研发投入极低。请公司核实并披露:(1)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存放地点及形式、利率水平、利息收入及其与资金规模的匹配性、货币资金受限情况及原因,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2)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实施进展、募集资金存放、实际使用情况,核实是否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募投资金应投入研发费用未投入的情况。

四、上述媒体报道称,公司预付款由2017年的2.84亿元上涨至33.34亿元,预收款也与其预付款同步增长,2021年预付款与预收款之比超过2。请公司核实并披露截止2022年三季度末,公司前十名预付款项、预收款项或合同负债对象名称、与公司关联关系、双方交易背景、交易内容、最近两年一期交易金额、期末预付应收款项余额,支付前述预付款或收取有关款项的原因,以及有关交易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上述媒体报道称,2021年公司员工人均创收能力远胜于其他相关互联网企业,达3653万元/人,子公司宁波粮和油多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人均创收6.25亿元,员工人数增长与营业收入增长不相匹配。请公司核实并披露截至2022年三季报,公司及旗下子公司的员工人数、人均创收情况,与同行业其他公司的对比情况,公司员工人数增长与营业收入增长的匹配性及商业合理性。

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项书面回复我部,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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