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能薄膜发电(00566):第一个复牌必要条件已经完成

智通财经APP讯,汉能薄膜发电(00566)公布,根据港证监会与公司的讨论,港证监会对该公司提出复牌的两个必要条件:第一个必要条件是李河君(从2014年5月15日至2016年5月20日担任执行董事及主席)及四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包括赵岚、王同渤、徐征及王文静,同意在证监会展开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第214条的民事程序(「第214条程序」)中不抗辩责任和证监会寻求的法院命令;第二个复牌的必要条件,为该公司需要发报一份披露文件,对公司的活动、业务、资产、负债、财务绩效和前景等资料作出详细披露。

公告称,董事会得悉港证监会已取得香港高等法院的颁令,内容有关(其中包括)禁止上述五人若干时间内在任何香港公司担任董事或直接或间接参与管理。根据法院民事颁令,李河君不得担任任何香港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的董事或参与任何管理工作,取消资格为期8年;赵岚与王同渤被判取消资格为4年,徐征及王文静被判取消资格为3年。

证监会提出的第一个复牌必要条件已经完成。该公司将继续竭尽所能,努力达成披露文件的第二个复牌必要条件。

此外,董事会澄清该公司并非有关第214条程序的其中一方,法院民事颁令并不影响集团的业务运作。

根据法院民事颁令,赵岚、王同渤、徐征及王文静不再符合担任香港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资格,因此,委任其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于2017年9月4日终止。

董事会宣布,自2017年9月4日起,卢文端获委任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及提名委员会主席;何小锋获委任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及薪酬委员会主席;张秋生获委任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及审核委员会主席;王丹获委任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