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道通信(301139.SZ)董事长李晋收到新疆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元道通信(301139.SZ)发布公告,2022年9月7日,公司董事长李晋先生收到...

智通财经APP讯,元道通信(301139.SZ)发布公告,2022年9月7日,公司董事长李晋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以下简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27号)《关于对李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的内容为:

李晋:

经查,你担任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道通信)董事长期间,你配偶雷璐于2022年7月13日至7月15日通过个人证券账户买卖元道通信股票,累计买入800股(成交金额26,712元),累计卖出800股(成交金额27,808元)。

上述买卖元道通信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你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本人及亲属的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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