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川网络(300533.SZ)及董事长刘和国、财务总监董嘉翌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

作者: 智通财经 谢炯 2022-05-24 19:17:54
冰川网络(300533.SZ)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

智通财经APP讯,冰川网络(300533.SZ)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刘和国、董嘉翌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警示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2022年3月30日,公司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对2021年业绩预告大幅修正。经查,公司在2021年度业绩预告编制过程中,未能合理确定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导致公司2022年1月28日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出现重大偏差。

据悉,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刘和国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董嘉翌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勤勉履行职责,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刘和国、董嘉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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