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 通鼎互联(002491.SZ)收深交所监管函

​3月25日,深交所向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通鼎互联,002491.SZ)发出监管函。

智通财经APP获悉,3月25日,深交所向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通鼎互联,002491.SZ)发出监管函。监管函指出,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提案》,该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018年2月23日至2022年2月22日。该公司未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也未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时披露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占比及届满后的处置安排。此外,2022年3月19日,该公司披露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期间超过了草案披露的存续期。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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