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小贷(01915):程雪芬已获委任为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及公司授权代表的替任人

泰和小贷(01915)公布,刘国贤已停任根据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 622章)第1...

智通财经APP讯,泰和小贷(01915)公布,刘国贤已停任根据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 622章)第16部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9A.13(2)条规定在香港代表公司接受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该公司授权代表,自2022年3月25日生效。

同日起,程雪芬已获委任为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及根据上市规则第 3.05条规定的公司授权代表的替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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