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对法本信息(300925.SZ)发监管函

3月21日,深交所对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法本信息,300925.SZ)发监管函。

智通财经APP获悉,3月21日,深交所对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法本信息,300925.SZ)发监管函。2019年6月,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间接持有公司6.24%的股份,2020年12月30日,公司在创业板上市,海通证券间接持股比例降为4.68%,公司与海通证券2021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2年3月16日才补充履行审议程序,并于3月18日对外披露。上述行为违反规定。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