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新农开发(600359.SH)、创丰农业及有关责任人被通报批评

2月7日,上交所对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新农开发,600359.SH)、关联方阿拉尔塔河创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创丰农业)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以及对新农开发时任董事会秘书吴天昊予以监管警示。

智通财经APP获悉,2月7日,上交所对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新农开发,600359.SH)、关联方阿拉尔塔河创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创丰农业)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以及对新农开发时任董事会秘书吴天昊予以监管警示。上交所指出,新农开发通过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关联方提供资金拆借、垫付费用等形式,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关联方创丰农业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公司及关联方的上述行为违反规定。责任人方面,公司时任董事长白宏本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唐建国作为日常经营管理事项的主要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陈争跃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同时,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吴天昊作为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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