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力同科技IPO未履行充分核查程序 证监会对国泰君安(601211.SH)及王安定、邢永哲出具警示函

1月21日,中国证监会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601211.SH)及王安定、邢永哲出具警示函。

智通财经APP获悉,1月21日,中国证监会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601211.SH)及王安定、邢永哲出具警示函。经查,证监会发现国泰君安在保荐力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力同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对发行人主要客户环球佳美与客户法力盈的关联关系履行充分的核查程序并合并披露相关信息,涉诉专利涉及产品金额前后披露不一致且差异大,对发行人相关流水核查存在依赖发行人提供资料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证监会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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