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3项违规行为 空港股份(600463.SH)及卞云鹏等6人收北京证监局警示函

1月11日,北京证监局对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及卞云鹏、宣顺华、王鹏、张成禄、赵云梅、刘彦明出具警示函。

智通财经APP获悉,1月11日,北京证监局对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空港股份,600463.SH)及卞云鹏、宣顺华、王鹏、张成禄、赵云梅、刘彦明出具警示函。经查,空港股份存在以下问题:1.2019年年报、2020年一季报、2020年半年报、2020年三季报信息披露不准确。2.未披露公司高管、子公司被调查及受到刑事处罚事项。3.未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向北京空港亿兆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亿兆地产)借款事项。上述行为违反了《信披办法》相关规定。

对于上述事项1,公司时任董事长卞云鹏,时任总经理宣顺华、王鹏,时任财务总监张成禄、赵云梅作为主要责任人员,在履职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对该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对于上述事项2、事项3,公司时任董事长卞云鹏、总经理王鹏、董事会秘书刘彦明作为主要责任人员,在履职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对此2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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