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联控股(01008)强调有关附属前雇员指控均无事实根据及缺乏充分理据

贵联控股(01008)发布公告,该集团最近接获深圳国际仲裁院发出的仲裁通知,表示深圳国际仲裁院已受理该公司旗下一家附属公司的一名前雇员(申诉人)提出的仲裁申请。

根据该申请,该申诉人要求根据由公司一家附属公司与申诉人于2005年4月订立的聘用合同及另一份协议书获支付为数约1.089亿港元的集资报酬及自2008年4月以来的相关逾期利息;为数人民币200万元的服务费及自2007年7月以来的相关逾期利息;所引致的法律费用约4700万港元及人民币90万元;及仲裁费。

董事会认为,该申请的一切指控均无事实根据及缺乏充分理据。就此,集团现正就回应该申请徵询法律意见,并将在司法过程中积极抗辩及反对申诉人提出的一切申诉,以保障股东的权益。集团亦保留向申诉人提出反申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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