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集团(03377)与大股东中国人寿(02628)订立上限150亿元金融产品新框架协议 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远洋集团(03377)公布,现有框架协议将于 2021年12月31日届满。于 20...

智通财经APP讯,远洋集团(03377)公布,现有框架协议将于 2021年12月31日届满。于 2021年 12月 16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后),该公司与主要股中国人寿(02628)订立新框架协议,中国人寿可根据其投资需求认购集团将予发行的金融产品。

根据新框架协议条款,中国人寿于新框架协议期内的认购金额(包括交易金额及任何相关费用)上限为人民币150亿元或等值外币,而截至 2022年、2023年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各年,中国人寿就新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的认购金额的年度上限为每年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外币。

此外,考虑到该集团过往发行金融产品的类型及所涉及的金额,于截至2022年、2023年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各年,该集团预期中国人寿根据新框架协议认购以该集团资产作抵押的金融产品的交易金额,每年将不会超过人民币5.4亿元或等值外币。

公告称,中国人寿为第一大股东。建基于该公司与中国人寿的资本关系,双方一直在各业务板块进行合作并发挥协同作用。订立新框架协议将可继续为双方提供灵活性,把握资本市场窗口期,在双方认为适当的情况下进行其项下拟进行交易。新框架协议项下的交易将增强该公司与中国人寿在资本市场的协同作用,当合适的机会出现时,一方面能丰富中国人寿的投资品种,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另一方面能改善该公司的债务结构,增强其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订立新框架协议亦代表与中国人寿于金融方面的持续合作,进一步加强公司与中国人寿的协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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