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证监局对黑龙江鑫鑫龙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 该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披露2020年年报

作者: 智通财经 丁婷 2021-11-05 07:06:17
黑龙江证监局11月4日消息,黑龙江证监局对黑龙江鑫鑫龙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

智通财经APP获悉,据黑龙江证监局11月4日消息,黑龙江证监局对黑龙江鑫鑫龙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经查,黑龙江证监局发现该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6006690242072)截至2021年4月30日,未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至2021年6月28日才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该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黑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image.png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