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证监局对中通电气出具警示函,责令董事长程卫群及时归还占用的公司资金

11月1日,湖南证监局对湖南中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以及对公司董事长程卫群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

智通财经APP获悉,11月1日,湖南证监局对湖南中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以及对公司董事长程卫群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湖南证监局发现2019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程卫群累计占用公司资金5,592,004.44 元(含利息),截至2019 年底,尚有本息合计2,894,552.39 元未归还;2020年,程卫群又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累计占用公司资金5,055,841.43元(含利息),截至2020年底,尚有本息合计3,850,616.43元未归还。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公司均未及时披露。湖南证监局现决定对程卫群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提醒你及时归还占用的公司资金,并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杜绝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如果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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