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汇丰中国翔龙基金(00820)发布公告,经理人谨此宣布,提呈经常性赎回要约的下列条件经已达成:
1.本基金自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已按其资产净值折让20.50%的价格(日平均数)买卖,即已超出连续三个月按折让20%或以上买卖的条件;
2.该赎回要约乃在符合单位持有人最佳利益的前提下作出;
3.不会对本基金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4.经理人须遵守适用规例的原则及规则;
5.经理人已考虑一切相关现行市况,且合理信纳,赎回所得款项可按适用规例所订明时限支付予单位持有人;
6.本基金于2021年仅作出一次经常性赎回要约,这符合本基金未于一个历年内作出超过三次赎回要约的条件;上一次经常性赎回要约于2021年5月25日作出;
7.所有单位持有人将予赎回的基金单位总数将不超过于经常性赎回要约相关递交日期已发行基金单位总数的20%;及
8.独立单位持有人可于持有人大会上透过特别决议案终止经理人根据经常性赎回要约作出任何进一步赎回要约的权利,而有关特别决议案并未发生。
经理人拟向单位持有人提呈,按赎回日获赎回基金单位的资产净值以现金赎回各单位持有人所持全部或部分基金单位(须缴付赎回征费)。
根据经常性赎回要约,合资格单位持有人可申请赎回的基金单位数目并无下限;然而,单位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金单位数目不可多于单位持有人于递交日期所持有的基金单位数目。单位持有人可申请赎回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单位。单位持有人将予赎回的基金单位总数不得超过于递交日期已发行基金单位总数的20%。
倘根据经常性赎回要约所作申请的基金单位总数超过于递交日期已发行基金单位总数的20%,不论单位持有人有效申请赎回的基金单位数目,该单位持有人最终可赎回的基金单位数目将按比例调低。在上述情况下,本基金将根据单位持有人有效申请赎回的基金单位数目,按比例达成有意赎回其基金单位的单位持有人的赎回要求(向下调整至最接近的整数基金单位)。
经理人认为经常性赎回要约符合单位持有人的最佳利益。经常性赎回要约将为单位持有人提供一个撤出彼等于本基金的部分投资的选择。此外,鉴于本基金已于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的过去三个月按其资产净值平均折让20.50%的价格进行买卖,因此经理人相信经常性赎回要约可能令折让收窄。然而,概无保证本基金将于实施经常性赎回要约后可以相等于其资产净值的价格进行买卖或可减低其交易价格相对资产净值的折让,亦概无保证本基金的表现将于其后有所改善或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