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谴责溢利证券行政总裁梁德成并处以40万元罚款,因其未遵守有关打击洗钱监管规定

7月5日,香港证监会表示,谴责溢利证券有限公司的行政总裁、董事、合规主任兼洗钱报告主任梁德成(男)并处以400,000元罚款,原因是他没有遵守有关打击洗钱的监管规定。

智通财经APP获悉,7月5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表示,谴责溢利证券有限公司(溢利)的行政总裁、董事、合规主任兼洗钱报告主任梁德成(男)并处以400,000元罚款,原因是他没有遵守有关打击洗钱的监管规定。

香港证监会在采取上述纪律行动前,已对溢利作出制裁,因该公司于2016年2月至10月期间在处理第三者资金转帐时,没有遵守有关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监管规定。

香港证监会发现,溢利在关键时间的违规行为,归因于梁德成没有履行他作为溢利高级管理层成员的职责。

特别是,梁德成当时在溢利负责处理及审批第三者资金转帐,虽有多项迹象显示某两个客户帐户内的部分转帐属异常或可疑,但他却于2016年2月至5月期间在没有进行足够审查的情况下批准有关转帐,亦无将他声称于有关时间作出的查询记录在案。

此外,作为负责监督溢利的打击洗钱/恐怖分子资金筹集制度的高级管理人员,他在有关期间未有确保溢利设立合适的制度,以减低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亦无确保溢利的职员在打击洗钱/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方面获得充足的培训。

香港证监会在决定采取上述纪律处分时,已考虑到所有相关情况,包括:梁德成以散漫的态度处理客户帐户内的大额第三者资金转帐,以及溢利的缺失持续了至少九个月,乃归因于梁德成没有履行他作为溢利高级管理层成员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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