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富邦股份(300387.SZ)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达的《湖北证监局关于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仁宗、罗亮、严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湖北证监局提出如下方面违规事实:
一、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未披露。
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披露不准确。
三、募投项目涉诉纠纷未及时披露。
四、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不真实。
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主要责任人董事长王仁宗、时任董事会秘书罗亮和财务负责人严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应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