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300478.SZ)收到民事起诉状

作者: 智通财经 赵镇 2021-01-26 16:44:03
杭州高新(300478.SZ)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案...

智通财经APP讯,杭州高新(300478.SZ)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21)沪0107民初1308号的《民事起诉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原告:上海福镭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被告一: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高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三:高长虹,男;被告四:楼永娣,女;被告五:缪勇刚,男;被告六:楼永富,男。

据悉,2019年3月22日,原告作为出借人,被告一、被告二作为借款人共同签订了一份编号为【借】20190322的《借款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一、被告二出借人民币1150万元,借款期限自出借人实际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之日起开始计算。原告于上述《借款合同》签订当日向借款人支付了全部借款本金人民币1150万元,被告一、被告二共同出具《确认函》确认已收到原告全部借款,并承诺按期归还所有借款本息。

同日,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被告六作为保证人共同与原告签订了一份编号为【保】20190322的《保证合同》,约定各保证人自愿为被告一、被告二在【借】20190322《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共同连带保证责任。

《借款合同》到期后,被告一、被告二无力偿还债务,在向原告支付了截至2019年8月9日的借款利息后,再未履行还款义务。截至起诉之日,被告一、被告二尚有1150万元本金及自2019年8月10日起的利息未予以清偿,在原告多次催讨下,被告一、被告二拒不返还剩余本息,已切实损害原告的合法权益。同时,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被告六作为共同连带责任保证人应当对被告一、被告二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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