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迁新材(605376.SH)涉及有关专利权纠纷的诉讼

博迁新材(605376.SH)发布公告,原告台州市金博新材料有限公司诉称其是实用新...

智通财经APP讯,博迁新材(605376.SH)发布公告,原告台州市金博新材料有限公司诉称其是实用新型名称“连续量产超细纳米级金属粒子的纳米粒子生长器”专利的排他被许可人,该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号为ZL201621306206.8,现行有效。

原告诉称被告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并使用了侵害上述专利权的产品,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利。

因此,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生产、使用侵害ZL201621306206.8实用新型专利的产品、并将产品销毁。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580万元。3、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该公司表示,公司产品均是利用自行研发的技术所生产,公司及原控股股东宁波广博纳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依据自行研发的技术和申请的专利设计、装配及使用相关生产设备进行生产的历史已近20年。

公司及原控股股东在初始进行设备及产品的研发、生产时,就已经开始对生产技术、工艺及装置申请并取得了相关专利。公司研发生产的纳米金属粉体具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公司认为自身生产经营不存在侵害涉诉专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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