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新海能源(00342)发布公告,如前公告中提及,公司董事已采取积极的措施,其中包括向银行及财务机构再融资,以减低集团的资金压力及改善其财政状况。
因应公司向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及百慕达高等法院提交申请颁令召开计划债权人会议,以考虑及酌情通过新海能源计划及新海代理人计划。于2020年12月10日,中国香港法院已颁令批准召开计划债权人会议。向百慕达法院的申请将于2020年12月11日(百慕达时间)于百慕达法院进行聆讯,公司将就申请的聆讯结果另行公告。
若相关命令被批准,遵照中国香港法院及百慕达法院指示将会召开的计划债权人会议定于2021年1月18日举行。一份其中包括新海能源计划及新海代理人计划的合并文件将会按照法庭命令派送予计划债权人或供计划债权人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