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晨集团破产重整及监管措施点评:维护市场秩序,重塑债市信心

作者: 海通证券 2020-11-22 17:30:31
华晨集团正式破产重整,同时集团具有挽救的价值和可能,具有重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文来自“姜超宏观债券研究”

概要

华晨集团正式破产重整。11月2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重整申请,标志着华晨集团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法院裁定称,华晨集团存在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形,具备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但同时集团具有挽救的价值和可能,具有重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债务负担重,华晨终违约。1在破产重整前,华晨已陷入债务危机。2020年10月23日,华晨汽车因流动性紧张,资金面临较大困难,未能如期偿付“17华汽05”的本息共10.53亿元,实质性违约让华晨旗下所有债券都被停牌,引发市场关注。11月4日,华晨汽车集团虽多方努力筹集资金,但由于资金困难,仅能兑付债券利息部分。2)债台高筑,可动用资金少。目前华晨集团已构成债务违约金额合计65亿元,逾期利息金额合计1.44亿元。2020年半年报显示,华晨集团资产负债率为近70%,合并报表账面虽存在一定货币资金,但其中部分为受限货币资产,可动用资金无法足额偿还债务。从存续债券来看,公司未来信用债偿债压力主要集中在2021年-2023年。

监管同步介入,出示警示函。1)11月20日,证监会发布公告,对华晨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决定对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立案调查,对华晨集团有关债券涉及的中介机构进行同步核查,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2)同日,上交所向招商证券出具了监管警示函,警示函称招商证券在承销并担任“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下称“17华汽05债”)受托管理人期间,存在未及时履行受托管理人信息披露职责、未有效履行受托管理人信用风险管理职责等违规行为。

维护市场秩序,重塑债市信心。此次监管在华晨破产当日宣布行政监管措施及立案调查,表明监管对维护债券市场平稳运行发展、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决心,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高度重视债券市场风险管理工作。具体来看,释放出两个信号:1)监管高度重视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债券市场良好秩序。2)守住风险底线,支持合法合规融资发债。维护债券市场正常功能,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合法合规通过债券市场融资发展,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促进债券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华晨集团正式破产重整

11月13日,格致汽车以华晨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华晨集团进行重整,并提交了相关证据。11月16日,华晨集团向法院提交了《关于对债权人申请本公司重整无异议的函》,称对格致汽车的重整申请无异议。

仅过4天,11月2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重整申请,标志着华晨集团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法院裁定称,华晨集团存在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形,具备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但同时集团具有挽救的价值和可能,具有重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法律规定,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指定华晨集团管理人,全权负责企业破产重整期间各项工作,包括受理并认定债权人债权申报,编制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等。债权人将根据法院最终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偿付。

2.债务负担重,华晨终违约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总部位于辽宁沈阳市,是经经辽宁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设计各类汽车、发动机及零部件并提供技术咨询,制造、改装、销售各种轿车、发动机及零部件等。该公司控股股东为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四家上市公司,并通过旗下上市公司华晨中国与宝马合资成立华晨宝马公司。

在破产重整前,华晨已陷入债务危机。2020年10月23日,华晨汽车因流动性紧张,资金面临较大困难,未能如期偿付“17华汽05”的本息共10.53亿元,实质性违约让华晨旗下所有债券都被停牌,引发市场关注。11月4日,华晨汽车集团虽多方努力筹集资金,但由于资金困难,仅能兑付债券利息部分。

债台高筑,可动用资金少。2020年半年报显示,华晨集团总资产为1933.25亿元,总负债为1328.4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近70%,公司归母净利润为-1.96亿元,较前几年同期有所下降,此外公司流动比率为1.1,存在短期偿债压力。合并报表账面虽存在一定货币资金,但其中部分为受限货币资产,可动用资金无法足额偿还债务。从存续债券来看,公司未来信用债偿债压力主要集中在2021-2023年。


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此前给予华晨汽车集团的主体评级为AAA。发生违约后,10月29日,大公国际将华晨的主体评级由AAA下调至BB,之后又在11月18日将公司的主体评级下调为CCC。

3.监管同步介入,维护债券市场秩序

11月20日,证监会发布公告,对华晨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决定对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立案调查,对华晨集团有关债券涉及的中介机构进行同步核查,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同日,上交所向招商证券出具了监管警示函,警示函称招商证券在承销并担任“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下称“17华汽05债”)受托管理人期间,存在未及时履行受托管理人信息披露职责、未有效履行受托管理人信用风险管理职责等违规行为。上交所要求招商证券引以为戒,严格按照规定和约定,加强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维护债券市场正常秩序。

此次监管在华晨破产当日宣布行政监管措施及立案调查,表明监管对维护债券市场平稳运行发展、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决心,高度重视债券市场风险管理工作,秉持“零容忍”态度,严厉处罚各种“逃废债”行为,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具体来看,释放出两个信号:1)监管高度重视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债券市场良好秩序。2)守住风险底线,支持合法合规融资发债。维护债券市场正常功能,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合法合规通过债券市场融资发展,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促进债券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1日20日,上交所就近期债券市场风险事件答记者问时提到,在应对债券风险方面,后续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债券风险管理和推进违约处置工作:一是加强自律监管,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将依法依规采取监管措施,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二是加强风险监测排查,落实公司债券风险监测机制,加强相关行业、地区存在个别风险隐患企业的风险排查,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督促化解处置。三是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信息沟通,加强跨市场监管协同,督促发行人、中介机构落实风险管理责任和化解处置风险。

经济修复时期,更要发挥公司债券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公司债券是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方式,对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具有重要作用。今年1月至10月非金融企业在上交所发行公司债券2.45万亿元,推动了企业复工复产和实体经济发展。上交所提到,后续会持续完善公司债券发行和交易制度,加强信息披露,支持各类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引导投资者加强市场分析研判理性投资,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建设高质量的公司债券市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本文编辑:孙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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