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怡达股份(300721.SZ)公告,公司于2020年11月15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准及其一致行动人沈桂秀、刘昭玄、刘冰、刘坚、刘芳的通知,鉴于其于2016年11月30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于2020年11月15日期满。为了保证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继续保持怡达股份实际控制人的稳定,并为了保障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提高决策效率,刘准、沈桂秀、刘昭玄、刘冰、刘坚和刘芳经过审慎研究,决定于2020年11月15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公告显示,控股股东刘准持股比例为21.25%;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控股比例合计为44.69%。
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刘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