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01776)及相关人员分别收到《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

广发证券(01776)发布公告,2020年7月10日,该及相关人员分别收到中国证券...

智通财经APP讯,广发证券(01776)发布公告,2020年7月10日,该及相关人员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

其中,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关于对广发証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限制业务活动、责令限制高级管理人员权利监管措施的事先告知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2020] 1号),原文如下:

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8号,根据证监会令第63号修改,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债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暂停保荐机构资格6个月、暂不受理债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12个月、责令限制高级管理人员权利的监管措施。现将我局拟作出上述监管措施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以及你公司所享有的有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在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康美药业)2014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项目、2015年公司债券项目、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2018年公司债券项目、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可交换公司债券项目中未勤勉尽责,尽职调查环节基本程序缺失,缺乏应有的执业审慎,内部质量控制流于形式,未按规定履行持续督导与受托管理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保荐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债券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保荐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债券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我局拟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暂停保荐机构资格6个月、暂不受理债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12个月、责令限制高级管理人员权利的监管措施,其中责令限制高级管理人员权利的监管措施具体为:限制时任分管相关投行业务的副总经理欧阳西领取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基本工资以外薪酬的权利,限制时任分管相关投行业务的副总经理秦力领取2017年度、2018年度基本工资以外薪酬的权利,已领取部分应全部退回公司。

对此,你公司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你公司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覆核成立的,我局将予以采纳。如果你公司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我局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证据作出正式的监管措施决定。

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告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告知书回执》(註明对上述权利的意见)传真至我局指定联系人,并于当日将回执原件递交我局,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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