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优集团(08053)中期拥有人应占溢利同比大增5.2倍

比优集团(08053)发布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6个月的业绩,实现收益约为人民币24.65亿元(单位下同),同比增加52.89%;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为2357.9万元,同比增长5.19倍;每股基本盈利约0.007元,不派息。

比优集团(08053)发布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6个月的业绩,实现收益约为人民币24.65亿元(单位下同),同比增加52.89%;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为2357.9万元,同比增长5.19倍;每股基本盈利约0.007元,不派息。

公告称,营业额上升的主要原因是该集团正发展大宗矿产贸易业务及提供爆破作业。

除收益上升外,溢利增加亦因收购Ample Ocean集团而于2015年7月发行的本金额为8.37亿港元的可换股债券使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开支减少及由于若干可换股债券已兑换为股份而产生相关汇兑差额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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