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泰集团(00112)拟透过增发股票将3.9亿元工程款债务资本化

勒泰集团(00112)发布公告,公司现正与中铁城建商讨订立潜在债转股协议,透过将合...

智通财经APP讯,勒泰集团(00112)发布公告,公司现正与中铁城建商讨订立潜在债转股协议,透过将合共人民币约3.9亿元的工程款债务资本化,协议一旦落实将悉数及最终偿付该笔工程款债务,而中铁城建有权委派一名人士作为公司董事。

据悉,于2019年4月10日,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中铁城建及唐山勒泰于2017年8月4日签订的《唐山勒泰中心专案竣工验收结算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就唐山勒泰未偿付中铁城建的建筑费作出仲裁裁决。

仲裁裁决主要如下:

唐山勒泰向中铁城建支付欠付工程款3.06亿元。唐山勒泰向中铁城建支付计至2018年2月17日的利息1532.39万元;唐山勒泰并应以欠款2.78亿元为息本金,按照每年15%的利率,向中铁城建支付自2018年2月18日起至欠款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唐山勒泰向中铁城建支付承兑汇票贴息费用300万元。中铁城建在3.06亿元工程款范围内对唐山勒泰中心8#裙房AB区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具有优先受偿权。

于2020年4月14日,公司收到中铁城建委托其律师发出日期为2020年3月30日的律师函,声明自仲裁裁决发出后,因唐山勒泰并未实际履行,故已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并获受理,而公司向中铁城建出具的安慰函意思表示真实,公司与中铁城建之间成立合法的保证合同关系。中铁城建有权要求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故要求公司依照安慰函及仲裁裁决的内容向其履行保证支付义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工程款债务合共约人民币3.9亿元已于唐山勒泰账目中作出全数拨备。

此外,基于中铁城建为央企,本着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互惠互利、友好合作、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透过增发股票将合共人民币约3.9亿元的工程款债务资本化,中铁城建有权委派一名人士作为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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