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大生农业金融(01103)公告,于2020年1月15日,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支行(“九江银行”)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发出并提交针对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瑞盈信融(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瑞盈信融”)起诉书,内容有关瑞盈信融拖欠本金及相关利息而违反了一项保理协议。九江银行已向法院提出要求,其中包括,下令瑞盈信融偿还本金人民币371.1万元及相关利息。
深圳市大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公司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及瑞盈信融控股股东)为该保理协议担保人,亦于九江起诉书中列为被告之一。由于九江起诉书之寄发出现延误,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才收到九江起诉书。九江法律讼已排期于2020年3月24日于法院进行聆讯。
由于九江法律诉讼仍在早期阶段,董事会认为现阶段评估其对公司潜在影响并不实际。无论如何,九江法律诉讼不会影响集团正常运作。公司目前正寻求有关九江法律诉讼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