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国际(01369):有关恒丰银行的诉讼定于3月24日审理 继续停牌

五洲国际(01369)发布公告,于2013年8月及9月,集团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智通财经APP讯,五洲国际(01369)发布公告,于2013年8月及9月,集团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原告)订立两份贷款协议。原告于2019年12月就(其中包括)集团须支付原告尚未偿还本金总额人民币7869.02万元连同有关应计利息以及违约金及强制执行抵押品向集团提出申索。该案件定于2020年3月24日审理。

有关江苏金茂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金茂诉讼原告)就合约性协议纠纷提出的诉讼。该案件已于2019年8月6日审理,并于2019年8月29日作出判决。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首个法院)命令,(其中包括)诉讼被告(涉及公司四间附属公司、无锡龙翔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舒策城、朱丽娟、舒策丸及齐雪琴)(统称“该等金茂诉讼被告”)须支付金茂诉讼原告本金额人民币1795.70万元连同有关应计利息及违约金;及对金茂诉讼的有关被告强制执行抵押品。

该等金茂诉讼被告于2019年11月18日或前后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其后,于寻求有关上诉任何利弊的法律意见后,该等金茂诉讼被告于2020年1月撤回上诉。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撤回上诉,并命令首个法院的命令自2020年1月9日起生效。

公司股份继续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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