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铃汽车股份(01122)法律顾问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有关合同纠纷案再审申请的通知

庆铃汽车股份(01122)公告,公司已就该上诉判决书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公司的中国法律顾问于2020年2月25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受理该再审申请的通知。该再审申请现已正式立案,并将于3个月的审理期限内得出结果。

智通财经APP讯,庆铃汽车股份(01122)公告,公司已就该上诉判决书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公司的中国法律顾问于2020年2月25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受理该再审申请的通知。该再审申请现已正式立案,并将于3个月的审理期限内得出结果。如该再审申请获通过,则该再审申请将会进入再审程序。

庆铃汽车股份此前公布,有关一宗公司客户与一家银行(银行A)签订的金融借款合同的纠纷,该集团的银行结余人民币7999.9万元自2015年8月16日被冻结。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收到广东法院日期为8月2日的2015年诉讼的上诉判决书。广东法院确认了深圳法院于一审中查明的事实,驳回了该公司的上诉及维持该判决书中的判决。具体判决情况为:1、该授信协议是成立生效的;2、该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补充清偿责任;3、上诉约人民币49万元的案件受理费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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