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支付通(08325)附属开联通收到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国支付通(08325)公告,董事会获告知: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开联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开联通”)、执行董事宋湘平及(iii)执行董事宋茜各自分别于最近收到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于2020年1月17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智通财经APP讯,中国支付通(08325)公告,董事会获告知: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开联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开联通”)、执行董事宋湘平及执行董事宋茜各自分别于最近收到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于2020年1月17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管罚[2020]4号)。

根据决定书,开联通被发现:就反洗钱方面而言,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及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义务;及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与其进行交易;就互联网支付业务而言,(其中包括)未及时发现特约商户违规转接支付接口至其他平台的情况;未按规定将交易资金结算到特约商户的收单银行结算帐户;及未按规定为其客户开立个人支付帐户。

据此,宋湘平(为开联通当时的总经理、董事会主席及反洗钱领导人组组长)及宋茜(为开联通现任法人代表、总经理及反洗钱领导人组组长)被认为属应就有关违规事件负上直接责任的开联通高级管理层人员。

于此情况下,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向开联通作出警告、没收若干违规交易所产生的收入共计约人民币400万元以及罚款共计约人民币1920万元;向宋湘平作出警告并罚款共计约人民币30万元;及向宋茜作出警告并罚款共计约人民币18万元。

于收到决定书后,集团一直研究决定书中所识别的事件并将执行纠正措施以完善其客户识别机制、客户洗钱风险管理、可疑交易报告系统及互联网支付结算业务的整体工作流程。此外,集团将改善其反洗钱的管理及评估以及互联网支付结算业务营运系统及机制,并将不时进行监控及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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