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置集团(01207)遭股东上置投资控股起诉索赔

上置集团(01207)发布公告,就有关由上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原告人)...

智通财经APP讯,上置集团(01207)发布公告,就有关由上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原告人)向公司发出的索赔,于2019年10月31日,公司收到原告人针对公司(作为被告人)向高等法院提起的第1609/2019号诉讼的申索陈述书,日期为2019年10月31日。

根据申索陈述书,其指称:

于2016年4月20日或前后,公司与新城镇及原告人就公司以现金代价人民币13.15亿元购买目标资产(收购前为罗店公司的若干资产)订立的《收购交易主协议》;

于2016年5月18日或前后,公司与原告人就《收购交易主协议》项下各自的责任订立协议,其中规定公司在收购目标资产的同时于相关时间应承担罗店公司或其联营公司的若干贷款及负债,包括若干总额为人民币7581.17万元的银行贷款及贸易应付款项。原告人指称,尽管一再提出要求,公司未能或拒绝全额或部分偿还上述款项;

自2016年1月至2016年4月期间,应公司要求并在公司承诺其将悉数偿还原告人的若干预付款,原告人促使为及代公司作出总额为人民币 6729.3万元的上述预付款,以偿还罗店公司或其联营公司的负债╱应付款项,以便公司收购目标资产。原告人指称,尽管一再提出要求,但公司未能或拒绝向原告人全额或部分偿还上述预付款,因此收取了人民币6729.3万元的不正当收益。

在上述基础上,原告人针对公司寻求以下济助:

公司在该协议下须承担总额为人民币7581.17万元的款项;原告人应公司要求所出资的人民币6729.3万元不正当收益;利息;讼费;及进一步或其他济助。

此外,公司目前正在就上述诉讼寻求法律意见并为公司的立场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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