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集团控股(00231)控股股东拖欠贷款 公司控制权或有变动 18日复牌

平安证券集团控股(00231)发布公告,于2017年1月20日,长青(作为借方)与...

智通财经APP讯,平安证券集团控股(00231)发布公告,于2017年1月20日,长青(作为借方)与海通国际证券有限公司(海通国际证券)(作为贷方)签订融资协议,以授出最多为14.64亿港元的信贷融资(海通融资)以偿付强制性要约的代价。海通融资以股份押记作为抵押,长青所持有及透过该等要约所收购的公司所有股份已质押予海通国际证券。

根据股份押记,于发生违约事件后,海通国际证券有权行使股份押记下的权利及权力(包括代表长青填写抵押股份的转让文件,并以长青的名义行使抵押股份所附有的任何投票权)。

自2019年1月起,长青未能根据融资协议的条款维持贷款对价值比率。长青未能维持贷款对价值比率主要由于股份市价下跌所致,因而发生融资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因此,于2019年7月,海通国际证券宣布,海通融资项下的任何未偿还本金额及据此产生的所有利息立即到期及应付,而股份抵押随即成为可予执行。因此,海通国际证券有权行使股份押记项下的权利及权力。

于2019年7月至9月期间,海通国际证券根据股份押记行使其出售权,并已于公开市场出售长青所持有的合共1.161亿股股份,相当于公司于公告日期的已发行股本总数约2.25%,以偿还海通融资项下的部分未偿还款项。

于公告日期,长青持有28.80亿股股份,相当于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约55.75%,该等股份已全部质押予海通国际证券。

然而,于公告日期,公司尚未接获海通国际证券通知其将如何处置长青所持有的抵押股份。倘若海通国际证券继续执行股份押记或出售长青所持有的全部抵押股份,可能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变动,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于适当时候就此另行发出公告。

应公司要求,股份已于2019年10月15日上午10时54分在联交所暂停买卖,以待发表本公告。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于2019年10月18日上午9时正起恢复股份于联交所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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