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年国际(02010)收到第三债务人暂准命令 涉及金额321.6万港元

瑞年国际(02010)公告,公司已于2019年9月6日接获两个第三债务人暂准命令(“第三债务人命令”)。

智通财经APP讯,瑞年国际(02010)公告,公司已于2019年9月6日接获两个第三债务人暂准命令(“第三债务人命令”)。第三债务人命令涉及有关指称申索总金额321.6万港元的传讯令状,其中包括以下各项的总额(1)316.5万港元,连同其自2019年6月5日至2019年7月24日按年利率8.125%计算及之后于付款前按判决利率计算的利息;及(2)如公司日期为2019年7月22日的公告所述,截至2019年8月2日裁决321.6万港元(“债项”)的固定成本1.1万港元。

第三债务人命令的聆讯被安排于2019年10月3日上午9时30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进行内庭聆讯,其中聆讯方包括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判定债权人)及公司(作为判定债务人)。第三债务人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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