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证监:第二季持牌机构数目创新高 5家机构遭纪律处分

8月12日,港证监发表季度报告,总结2019年4月至6月期间的重要发展。

智通财经APP获悉,8月12日,港证监发表季度报告,总结2019年4月至6月期间的重要发展。

季内,证监会就建议制定证券保证金融资活动指引,以确保经纪行财政稳定及有统一的风险管理作业方式,发表咨询总结。此外,港证监已落实一项在网上与海外个人客户建立业务关系的新方式,亦对规则作出了修订,对此配合中介人需因应逐渐频繁的网上商业活动而调整其作业方式。证监会在4月全面落实发牌程序及表格的改革措施,令港证监履行把关工作的方式符合其前置式监管方针。

港证监在6月发出了报告及通函,重点阐述香港主要经纪商的监管责任,并列明证监会要求他们在操守及内部监控方面应达到的标准。本会亦在季内发出多份通函,借此就以下事项提供指引:持牌经纪行在提供利便客户服务时应达到的操守和内部监控标准;第三方付款;信贷评级模式的风险管理;及绿色基金的披露规定。

港证监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获取内地在港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底稿事宜,签订了三方谅解备忘录。

在执法方面,港证监于季内对五家持牌机构及四名代表采取了纪律处分,涉及罚款合共3950万元。当中,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因在中国金属再生资源(控股)有限公司的上市申请过程中没有履行保荐人责任,遭谴责及罚款2700万元。

报告内的主要数字包括:

持牌机构及人士和注册机构的总数达47239,按年增加4.7%;其中,持牌机构的数目创下新高,上升8.7%至3017家。港证监对持牌机构进行了82次现场视察,以查核它们遵守相关监管规定的情况。

截至6月30日,已获证监会认可的集体投资计划有2799项。港证监审阅了105宗新上市申请,较上季增加25%。证监会根据第179条就40宗个案发出指示以收集更多资料,及就七宗交易以书面形式阐述所关注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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