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桥金融(02323)就出售北方矿业股份向彼得投资等提出申索

港桥金融(02323)公布,就以2.24亿港元出售Pleasant Journey...

智通财经APP讯,港桥金融(02323)公布,就以2.24亿港元出售Pleasant Journey Global Limited的全部已发行股本及债务以及买方拖欠支付最终分期,于2019年6月25日,港桥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第一原告人)及Optimum Return Holdings Limited(作为第二原告人)(两间公司均为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已共同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发出传讯令状,针对彼得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第一被告人)、民闵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第二被告人)、钱永伟(作为第三被告人)及赵洋(作为第四被告人)提出申索。

根据令状,上述原告人针对该等被告人所提出的申索主要包括以下各项:

1. 第一原告人就第一被告人尚未支付向第一原告人购买3.3亿股北方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购买价2260万港元而针对第一被告人提出申索;

2. 第二原告人就根据第二被告人以第二原告人为受益人于2018年2月15日签立的承兑票据,第二被告人于2019年6月23日到期应付的尚欠本金约1.79亿港元与利息4362.58万港元的金额总和约2.23亿港元,针对第二被告人提出申索;

3. 就第三被告人违反鑑于其担任安排第一被告人及第二被告人分别订立第一宗交易及第二宗交易的最终决策人及受益人,透过多种形式(包括口头、在会议上及╱或以电子通讯)以第一原告人及第二原告人为受益人所给予的担保式承诺,第一原告人及第二原告人针对第三被告人提出损害赔偿申索;

4. 就第四被告人违反鑑于其担任第一被告人订立第一宗交易的执行人,以第一原告人为受益人所发出日期为2016年12月8日的书面契约,第一原告人针对第四被告人提出损害赔偿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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