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清食品(01475)年度股东应占溢利增长5.2%至2.05亿港元 每股派息0.095港元

日清食品(01475)公布,于2018年度,公司收入29.99亿港元,同比增长11.5%;该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2.05亿港元,同比增长5.2%;每股盈利0.1913港元,末期股息每股0.095港元。

智通财经APP讯,日清食品(01475)公布,于2018年度,公司收入29.99亿港元,同比增长11.5%;该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2.05亿港元,同比增长5.2%;每股盈利0.1913港元,末期股息每股0.095港元。

收入增长主要由于中国的持续地区扩张带动销售、香港业务的稳定动力及香港分销业务的额外贡献。

倘撇除于2017年出售位于中国上海松江区生产厂房资产的一笔过收益3530万港元及其他减值亏损,经调整该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为2.11亿港元(2017年:1.766亿港元),较去年增加19.6%。年内毛利率收复上半年的失地,上升0.6%至31.1%(2017年:30.5%),主要原因是折旧及生产厂房间接成本的固定成本控制。

公告显示,期间来自香港业务收入增长10.3%至13.24亿港元;于中国大陆业务收入增长12.5%至16.75亿港元,主要受惠于价格稳定。随着该公司逐步向内陆扩张,该公司同时于沿岸省份及北京及天津等华北主要城市录得稳健的收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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