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彩星集团(00635)发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该集团于年内收入为7.33亿港元,同比减少27.3%。毛利为4.89亿港元,同比减少23.8%。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为5.2亿港元,同比增长84.5%。每股基本盈利为25.74港仙,拟派发第二期中期股息每股1.5港仙及第二期特别中期股息每股1.5港仙。
公告显示,经独立专业测量师重估,集团投资物业公平价值为58亿港元(2017年为55亿港元)。重估盈余3.33亿元已计入集团综合收益表内(2017年为8110万港元)。分部营运溢利5.2亿港元包括重估盈余(2017年为2.67亿港元)。